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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对于公路通行费上涨的“恐慌”和“担忧”,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是这样解释滴!

日期:2020-01-07 作者:现代物流报来源:现代物流报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29个省份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撤站并网。不过,与这项改革同步实施的加装ETC、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等措施刚刚执行几天,就陆续有民众通过社交媒体发声: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涨了,而且涨幅不低。
    对此,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新的系统,可能一些局部地方运行不稳定。对于费额异常的车辆,交通部门会在后台登记车号,调查核实以后严格按照标准来处理。如果确实多交,该退的钱要一分不差都退给车主。  
    这一回应可谓相当及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平息网友对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涨的恐慌和担忧。不过,对于司机反映最多的货车通行费上涨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进行充分调查后,给出更详尽、更有针对性的解答。
    据笔者了解,在改革以前,货车是计重收费,也就是以收费站现场称出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收通行费,不同吨位车辆收费金额不同,“多装多收,少装少收”;而在改革之后,则是按车型以车辆轴数为依据计收通行费。
客观地说,新收费标准是合理的,有利于倒逼物流企业控制空载率,提高物流载运效率。如果跟广大货车司机作了及时有效的沟通,相信会获得谅解,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革措施的利民效应。
    在改革措施落地之前,交通运输等部门也出台了通知,要求各地以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质量为重要依据,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按理来说,有了这“两个确保”,不应当出现通行费大幅异常的情况,但为何在元旦以后还出现了多起司机反映通行费涨价的情况?
    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官方调查结论,但基于“各省份自行制定通行费标准”这一因素,不能排除某些地方的某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在制定相关标准时没有充分调查研究,制定的收费标准,没有找好货车“空载”与“满载”的平衡点,造成货车司机的通行费客观上有上涨的可能。
    长期以来,我国物流成本总体居高不下,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在减税降费成为近两年中央一项重点工作的背景下,在我国降低物流成本的总方针之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回应公众的热点关切,找好货车空载满载平衡点,让这项便民利民的政策切实发挥效果,而不是替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失当的举措充当“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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